福建福州:打出强师惠师政策组合拳
,鼓励退休教师担任银龄教师(教研员),增加待遇、为教师减负……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获悉,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着眼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长远发展,该市出台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努力让教师在岗位上更有幸福感、事业上更有成就感、社会上更有荣誉感。
在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方面,福州市致力为不同阶段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铺路,打通名校长、名师培养的堵点,“十四五”期间将重点遴选培育30名教育专家,300名优秀校长、优秀教学名师,800名学科带头人;组织新师考核比武、教坛新秀和优秀教学能手评选等赛事推动各阶段教师专业提升;同时,发挥基金会奖教功能,对教师学历提升给予奖励。其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育专家等系列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年均资金达1300多万元,另外增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师工作室,市级35个左右学科教学、德育思政等多类型名师工作室每年各予以10万元经费支持。
“‘软实力’需要‘硬支撑’,本次出台的新举措,旨在通过建立福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机制、优化课题研究保障机制和奖励机制、创新科研评价机制等,激发广大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内生动力,释放科研活力。”福州教育研究院院长方颖表示,依托成体系的教科研保障奖励机制,教师教学成果有望获得3000-10000元奖励,不同等级科研课题可得到6000-20000元不等的资助,教师著书立说还可得到5万元资助。
据测算,相关措施落地后,福州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安排超4000万元经费用于助力教师成长、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教师科研保障、银龄教师计划等各项措施,目的在于营造教师人人尽展其才、优秀人才争相从教的良好局面。
对于教师职业发展、负担过重等难点痛点,此次发布的十条措施直面教师需求,可谓十分“解渴”。
福州提出,在职务晋升方面,创新增设2%动态岗位用于教育教学人才晋级,对于长期在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原有岗位比例限制,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评聘;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支持学校采取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聘用相结合的方式,减轻教师行政工作负担,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减轻教师考务负担。
“不断健全的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审制度,特别是创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制度,打破基层人才发展的‘天花板’,让乡村教师的坚守与付出获得应有的回报,真正让乡村教师成为有奔头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希望的田野’。”新措施的发布令福清市虎邱中心小学教师薛有钦倍感振奋。
记者注意到,为弘扬尊师、爱师、敬师的良好社会风尚,福州市还将采取颁发从教荣誉证书、“教育世家”牌匾,持园丁福卡可免费乘坐地铁公交,发放新教师生活补贴等措施,让广大教师精心从教、乐于从教。
“十条措施是实施‘优质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带动工程’的具体抓手,是关心关爱教师队伍的实际行动。” 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昕表示,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真刀真枪”落实政策规定,“真心实意”用好激励惠师政策,让教师更有甜头和奔头,让教育更有温度。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