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失学儿童,家长怒告广州市教育局长“不作为”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以来,“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基本国策,《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也经常在9月开学季发出这样的呼吁。
我国这些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得益于不同地域之间人口的正常流动,广大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为当地城市的建设发展功不可没。如果机械化地按户籍分配教育资源,已经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让人民享受平等教育的精神。
于是,为了保障广大的非户籍所在地孩子们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教育部近年来明文倡导“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仅凭居住证入学”。
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心血,而且是国家的未来。重视教育,是基本国策,也是百年大计,绝大多数地方都能响应中央精神号召和把国家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但在一线城市广州,却出现了教育系统从“狭隘地域主义”和“本位主义”出发、漠视失学儿童的异常现象。
Jiang先生,来穗生活创业已有十余年,第一次办理居住证是在2011年,在白云区生活已满10年,注册营业执照创业也已满7年,持有11年居住证,今年已年满6周岁的小孩却因积分不够无公办学校可上,且Jiang先生在疫情两年多来严重亏损,根本上不起附近收费昂贵的民办学校,于是小孩至今失学在家。
Jiang先生把小孩失学的情况向白云区教育局求助反映,得到的是冷漠的文件回应“no”,不是推荐昂贵的民办学校,就是建议让小孩回原籍,但由于Jiang先生十多年来一直都在广州,如果回到远隔上千公里的原籍重新生活工作是相当困难不可行的。所以白云区教育局的回应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在电话沟通交流中对儿童的失学问题没有任何人文关怀和建设性。
于是,Jiang先生把这一情况反映到白云区教育局的上级单位广州市教育局,看到局长回复(内容为下级单位护短、且对失学儿童漠不关心),心里也是凉了半截,于是愤然准备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投诉局长的不作为,也是想为因“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行政限制而失学的孩子发声和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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