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
辽宁省教育厅1月24日印发通知,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发挥辽宁红色“六地”资源优势,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树立“大美育、全育人”美育理念,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
辽宁明确,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各学段美育内容有机衔接、家校社协同、面向人人的一体化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面向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美育课程实现全覆盖,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一校一品”艺术特色发展实现全覆盖,中心校以上学校“三队两组”实现全覆盖。培育省级美育示范县30个、示范校200个、美育名师工作室60个。选树一批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优秀成果转化。
为此,辽宁制定了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开齐开足美育课。构建小学阶段兴趣化、初中阶段多样化、高中阶段专项化、大学阶段通识化的大中小学一体化美育课程体系。提供优质美育课程课后服务,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
二是普及艺术实践活动。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贯通,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区域选拔性展演横向衔接的学生一体化艺术展演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
三是提升美育浸润实效。完善艺术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构建“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大学出人才”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完善美育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县域内中小学校美育教师共享机制、建立高校与中小学、城乡学校之间“手拉手”相互学习交流和帮扶机制。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补齐农村等美育薄弱地区的资源短板。
五是提升教师美育素养。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对美育教师予以倾斜。
六是健全美育评价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把美育工作及其成效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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