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险长啥样?6险企两省试点实探:交费灵活收益保底领取方式多样…
作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自今年6月起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始试点该业务的一大重任是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
体现养老专属特性
今年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据该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由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以养老保障为目的,养老专属性强,因此期限为终身或长期从设置上看,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积累期即客户交费和资金增值的阶段,领取期为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阶段
由于为养老专属产品,该产品的领取期为客户60周岁以后,但并非一到60岁就必须开始领取,客户可以约定60岁后开始领取的年龄,有的产品设定在60岁—80岁之间任意年龄起领均可。
领取方式也有多种,可以终身领取,也可以领取10年,20年等固定期限领取频率可以是按年领取,也可以是按月领取如果选择退保,则接近于一次性领取
各专属养老保险产品保障责任,除了养老年金外,还有身故保险金此外,由于护理,重疾,意外等保障责任也在鼓励范围内,人保寿险福寿年年,国寿鑫享宝产品还有失能相关保险金,太平岁岁金生产品则有全残保险金
相较一般商业保险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一大特点是交费方式更加灵活一般保险产品交费分为趸交和期交两种,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在此之上还有不定期追加的方式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有更加灵活的选择:可以选择一次性交纳,或者是按月,按年交纳,也可以在经济比较充裕的时候选择不定期追加
在6家试点保险公司的产品中,均有上述交费形式其中,中国人寿的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一次性交付,期交和追加之外,还有转入保险费选项根据产品条款,转入保险费指的是,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失能护理保险金前,自指定保险合同转入的生存类保险金,红利
新华保险卓越优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条款特别约定,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作为被保险人的,经被保险人及其单位申请,且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的,允许被保险人所在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合规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稳健与进取账户供选择,收益保证+浮动
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和领取期的设定看,其接近于养老年金,但不同于一般年金型产品为收益确定型,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模式为保底+浮动型。。
所有6家公司推出的专属养老产品都提供了稳健型,进取型两种不同风格的账户供客户选择各家公司产品条款对两类账户的介绍有所不同,不过大意相近稳健账户的资金更多配置固收类资产,收益稳健,进取账户的资金会平衡做好各类资产配置,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会相对更重一些,对波动有较大容忍度,以取得更高收益
在产品积累期,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所交保费进入的账户或两类账户的配比,每年也有一次在两类账户中做转换的权利除个别产品约定了免费转换的资金额度上限外,多数产品对转换资金账户不收取费用
上述两类账户都设定了最低保证利率目前6家公司的产品,对稳健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在2%—3%之间,进取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在0—1%之间
其中,各个产品稳健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人保寿险福寿年年3%,泰康臻享百岁2.85%,新华保险卓越优选2.5%,其他3家产品2%。
进取型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新华保险卓越优选1%,人保寿险福寿年年,太保易生福,泰康臻享百岁均0.5%,国寿鑫享宝,太平岁岁金生则为0。
这也意味着,从资金收益性来说,每个保单年度,专属养老保险客户的各投资组合的实际结算利率,不会低于上述投资组合的最低保证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有业内人士提醒,最低保证利率更高,不一定代表实际结算利率就更高因为在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保底收益对于资金投向形成一种约束,过高的保底利率会限制投资策略,从而未必能够给客户带来更高的长期回报因此,客户要综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对收益形成合理预期
6家公司产品都已销售
据试点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近期介绍,专属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自6月1日启动以来,第一单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由人保寿险在7月12日销售,其他5家公司在9月都完成了第一单的销售,截至9月底,保费规模约为4700多万元。公共政策和普通民众开始将目光转向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组成的“第三支柱”。
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监管政策也给予了一定支持比如,保险公司运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比例,可上浮一档执行,即权益资产配置比例有5个百分点的上浮比如,某保险公司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最高为35%,则其专属养老保险产品资金账户投资的权益资产比例上限可以达到40%
同时,在偿付能力最低资本要求方面,监管也表示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也有一定的政策上的倾斜,由此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展这一业务。
根据该业务方案,保险公司可通过其官方网络平台或其所属保险集团官方网络平台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销售区域不受试点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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