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到2025年培育5个以上年营收超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加快推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工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指出,要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加强优质食用农产品原料品种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特色、珍稀农产品品种扩大繁育工作,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聚焦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适度向边境地区倾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发展规模化种养殖。
《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强化产业链协同配套,支持各级政府立足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资源,加强高水平规划布局,引导企业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集中,放大产业集群效应。瞄准产业上下游配套要求,择优引进农产品预处理、冷链物流、包装印刷、电子商务等企业,推动生产要素优化升级,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开展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鼓励地方特色食品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链主引擎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品牌和渠道建设,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构建市场化服务体系,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打造特色主导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等,鼓励成立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扩大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培育特色品牌文化。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推动食品领域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地方特色食品品牌,鼓励企业将中华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技术工艺合理结合。挖掘地方特色食品历史渊源,借助短视频、微电影、系列丛书、博物馆和档案馆建设等形式,讲好地方特色食品故事,展现地方特色食品独特“味道”。
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注册集体商标,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产区内企业积极使用,提升产区品牌形象。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举办地方特色食品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通过设计大赛、品鉴会等形式推广特色主导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非遗购物节”“吃货节”“网上年货节”以及“全国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地方特色食品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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